败诉方承担律师费?法律规定与实务全解析

打赢官司却要自掏律师费?这并非绝对!虽然谁请律师谁付费是基本原则,但在合同明确约定、知识产权侵权、不正当竞争、担保纠纷、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以及对方恶意诉讼等特定情形下,胜诉方支付的合理律师费,是有可能依法向败诉方追偿的。关键在于了解规则、精准主张,并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费用的实际发生与合理性。想知道具体哪些情况适用以及如何操作吗?

引言:胜诉之后,律师费谁来买单?

败诉方承担律师费?法律规定与实务全解析

在我们的法律实践中,一个常常让当事人感到困惑的问题是:打赢了官司,为维权付出的律师费,能不能让败诉的那一方承担?很多人朴素地认为,既然是对方的过错导致了诉讼,那么由此产生的维权成本,包括律师费,理应由对方赔偿。然而,长久以来,我国司法实践中的主流原则是谁聘请谁付费,即律师费原则上由聘请律师的一方自行承担。这背后有其逻辑,比如诉讼并非必须聘请律师,律师费用的高低也与当事人的选择有关。但这无疑增加了权利人维权的成本和顾虑,有时甚至让人望而却步。

不过,法律并非一成不变。随着法治的进步和社会对公平正义追求的深化,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例外情形正在逐步增多,规则也日趋细化。是不是在所有情况下都必须自己承担律师费?哪些情况下可以让对方买单?如何在诉讼中有效地主张律师费赔偿?这些问题不仅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也体现了司法政策对诚信诉讼、合理维权的引导。在我多年的办案经验中,处理过不少涉及律师费承担的争议,深感有必要对此进行一次系统梳理和解析,帮助大家厘清规则,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背景与现状:从各自承担到例外转付

传统上,谁聘请,谁付费的原则,主要基于以下考虑:第一,聘请律师并非诉讼的法定必要条件,当事人完全可以选择自行诉讼;第二,律师费的数额受到委托合同、律师资历、案件复杂程度等多种因素影响,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和不确定性,将其直接归入败诉方的赔偿范围,可能加重其负担,甚至引发新的争议;第三,当时的法律体系中,并未普遍建立律师费转付制度。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司法部联合颁布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也主要是规范收费行为,并未直接规定费用承担主体。

然而,绝对的各自承担原则在某些情况下显得并不公平。例如,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权利人为了制止侵权、调查取证往往需要投入大量成本,包括高昂的律师费,如果这笔费用无法向侵权方追偿,无疑会削弱权利保护的力度,甚至纵容侵权行为。又如,一方当事人恶意诉讼、滥用诉讼权利,给对方造成了不必要的应诉负担和费用支出,若无相应的制裁和补偿机制,则难以体现司法的公正和效率。

正是基于对公平、效率以及特定领域权利保护特殊性的考量,我国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开始逐步引入律师费转付的规则。这些规定散见于不同的法律部门和司法解释中,呈现出原则上不转付,例外情形下可支持的特点。最高人民法院也曾表示,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建议具有积极意义,但需要统一标准、明确范围和完善配套规范。近年来,随着《民法典》的颁布实施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出台,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情形得到了进一步明确和扩展,司法实践中对合理律师费的支持力度也在逐步加大。理解这些例外情形,对于当事人有效维权至关重要。

法律要点解析:哪些情况下律师费可由败诉方承担?

综合现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司法实践,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类情形:

1.合同明确约定

这是最常见也最直接的一种情形。合同自由原则允许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就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进行约定,其中可以包括律师费。如果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因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维权所产生的律师费,由违约方承担,那么守约方在胜诉后,依据合同约定请求败诉的违约方赔偿其支出的合理律师费,通常会得到法院或仲裁机构的支持。

实践中需要注意几点:

  • 明确性:约定必须清晰、具体,直接写明律师费,避免使用实现债权的费用、维权损失等模糊表述,以免产生争议。
  • 合理性:主张的律师费数额必须是合理的。法院会审查律师费的收取是否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律师收费的规定、是否与案件的复杂程度、标的额、律师的实际工作量等相匹配。天价律师费即使有约定,也可能不被全额支持。
  • 实际发生:主张律师费的一方必须提供证据证明该费用已实际支付,通常需要提交委托代理合同、律师事务所开具的发票、支付凭证等。最高人民法院的判例(如(2021)最高法民终637号)也强调了这一点。对于风险代理等尚未完全确定或支付的费用,法院可能仅支持已实际支付的部分(如(2018)最高法民终25号判例所示)。

2.法定特定类型案件

在某些特定类型的案件中,即使合同没有约定,法律或司法解释也明确规定了可以将合理的律师费作为赔偿的一部分,由败诉方承担。这通常是基于保护特定权利、制裁特定行为或平衡当事人利益的考虑。

  • 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侵权纠纷。《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均规定,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这合理开支可以包括符合规定的律师费用。这是为了充分补偿权利人维权成本,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 不正当竞争案件:《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赔偿数额应当包括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这同样可以涵盖合理的律师费。
  •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案件:《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条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这里的必要费用,司法解释明确包括了合理的律师代理费。这是为了保障债权人通过行使撤销权保全债权的制度落到实处。
  • 担保权纠纷案件:《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关于担保物权)和第六百九十一条(关于保证)规定,担保的范围包括实现担保物权/债权的费用。司法实践中普遍认为,这笔费用可以包含合理的律师费,除非合同明确排除。
  • 特定侵权案件:
    • 人身损害赔偿:虽然《民法典》相关条文未直接列明律师费,但部分司法解释和地方规定(如上海高院的意见)认为,律师费属于财产损失,可以作为其他合理费用予以支持,尤其是在受害人因侵权行为导致需要法律帮助的情况下。
    • 网络侵权、人脸信息侵权: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调查、取证费用),可以认定为财产损失,法院可以根据请求和案情将合理的律师费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公益诉讼:相关司法解释也规定,原告请求被告承担合理的律师费以及其他为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的,法院可以依法予以支持。

3.对方存在恶意诉讼或滥用诉讼权利

这是一个近年来日益受到重视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法发〔2016〕21号)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存在滥用诉讼权利、拖延承担诉讼义务等明显不当行为,造成诉讼对方或第三人直接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无过错方依法提出的赔偿合理的律师费用等正当要求予以支持。

这意味着,即使在上述法定类型之外的案件,也无合同约定,但如果对方存在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滥用诉权(如明知无理而反复起诉、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恶意拖延诉讼等)的行为,导致你不得不聘请律师应诉并产生了费用,你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这笔合理的律师费。最高人民法院的判例(如(2021)最高法民申2923号、(2021)最高法民申2218号)也体现了这一精神,认为因对方违约或不当行为导致诉讼所产生的合理律师费,属于守约方或无过错方的实际损失。

此外,针对知识产权诉讼中的权利滥用,最高人民法院还专门出台了批复(法释〔2021〕11号),明确被告可以请求滥用权利的原告赔偿其因此支付的合理律师费等开支。

4.仲裁案件

与诉讼不同,商事仲裁规则通常赋予仲裁庭更大的自由裁量权来决定费用的承担。例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以及国内许多仲裁机构(如上海仲裁委员会)的规则都规定,仲裁庭有权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裁定败诉方补偿胜诉方因办理案件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并明确这可以包括律师费。仲裁庭在决定是否支持以及支持多少时,会考虑案件结果、复杂程度、当事人请求的支持比例、律师工作量等因素。

5.法律援助案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的相关通知,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案件所需的必要开支(如差旅费、文印费等),如果受援方列入诉讼请求,法院可以根据情况判由非受援的败诉方承担。虽然这里没有直接点明律师费,但体现了减轻受援方负担的政策导向。

典型案例评析:实践中的裁判思路

通过几个案例,我们可以更直观地理解法院在处理律师费承担问题上的考量:

案例一:合同约定获支持案(参考最高法(2021)最高法民终637号)案情简述:某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因维权产生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后因一方违约,守约方起诉并主张已支付的70万元律师费。败诉方抗辩认为费用过高。裁判理由:法院认为,双方合同明确约定了律师费由违约方承担,且守约方提交了委托合同和支付凭证,证明费用已实际发生。关于数额,法院审查后认为该费用标准并未违反有关规定(可能是参照了地方收费标准或考虑了案件标的额、复杂性),且未超出守约方诉请范围,故予以支持。总结规则:清晰的合同约定是主张律师费的重要依据;主张方需证明费用的实际发生和合理性;法院会对合理性进行审查。

案例二:知识产权侵权案案情简述:某软件公司发现其享有著作权的软件被另一公司盗版销售,遂委托律师进行调查取证并发起诉讼,请求判令对方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并承担其为维权支付的律师费10万元。裁判理由:法院认定被告构成著作权侵权。对于律师费,法院依据《著作权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合理开支的规定,审查了原告提交的委托合同、发票以及律师工作记录,结合案件复杂程度和本地律师收费标准,认为10万元律师费属于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予以全额支持,并将其与侵权损失分开计算。总结规则:在法定允许律师费转付的案件类型(如知识产权侵权)中,律师费被视为维权成本,只要合理且已实际支出,法院通常会支持。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费用的合理性很重要。

案例三:滥用诉权致讼案(参考最高法(2021)最高法民申2923号类似精神)案情简述:甲公司在无充分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多次就同一争议事实对乙公司提起诉讼,均被驳回。乙公司认为甲公司属于恶意诉讼,给其造成了经济损失,包括为应诉支付的律师费8万元。乙公司反诉或另行起诉,要求甲公司赔偿该笔律师费。裁判理由:法院经审理查明,甲公司的多次诉讼确无合理依据,存在滥用诉讼权利、意图拖垮对方的恶意。乙公司为应对这些无理诉讼,聘请律师是必要的,由此产生的律师费是甲公司不当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法院依据最高法关于制裁滥用诉权行为的意见精神,判决支持乙公司关于赔偿合理律师费的请求(可能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支持部分或全部)。总结规则:对于恶意诉讼、滥用诉权等不诚信行为,司法具有惩戒功能。受害方因此产生的合理律师费,可以作为损失向过错方主张赔偿,即使没有合同约定或不属于特定的法定类型。

实操指南:如何有效主张律师费?

了解了规则,更重要的是如何在实践中操作,以最大可能地实现律师费由对方承担的目标:

  1. 合同先行,未雨绸缪:在签订合同时,特别是商事合同,务必争取加入明确的律师费承担条款。条款应具体说明由违约方/败诉方承担守约方/胜诉方因维权(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执行)所产生的合理律师费。可以考虑约定一个计算标准或上限,增加其被法院认可的可能性。
  2. 精准识别,适格主张:判断自己所涉案件是否属于上述可以主张律师费的法定类型(如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担保、撤销权等)或是否存在对方滥用诉权的情形。如果是,即使没有合同约定,也应在诉讼请求中明确提出要求对方赔偿律师费。
  3. 固定证据,充分证明:这是最为关键的一环。无论依据合同约定还是法定情形,都必须提供充分证据:
    • 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明确服务范围、收费方式和金额。
    • 律师费支付凭证:银行转账记录、付款回单等,证明费用已实际支付给律所。
    • 律师事务所开具的正式发票:这是证明费用真实发生和金额的最直接证据,务必索取并妥善保管原件,法院往往需要核对原件。
    • (必要时)律师工作记录、案件复杂性说明等:用于佐证律师费的合理性,尤其是在费用较高或对方提出异议时。
  4. 主张合理,有理有据:提出的律师费数额要合理。可以参考当地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结合案件标的额、难易程度、律师实际付出等因素进行说明。避免漫天要价,不切实际的诉求反而可能导致法院完全不予支持。
  5. 积极沟通,适时调整:在诉讼过程中,就律师费问题与法官进行有效沟通,阐述主张的法律依据和事实理由。如果对方对合理性提出质疑,要准备好回应和补充证据。

常见疑问解答:厘清模糊认识

问:是不是只要我打赢官司,律师费就一定能让对方出?答:并非如此。谁聘请谁付费仍是基本原则。只有在合同明确约定、属于法定特定案件类型、对方存在恶意诉讼等例外情形下,且您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费用的合理性和实际发生,才有可能获得法院支持。

问:合同里只写了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或者实现债权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这包括律师费吗?答:这种表述存在风险。虽然有观点认为损失或实现债权的费用可以解释包含律师费,但司法实践中对此存在争议,法院审查会更严格。最稳妥的方式是在合同中直接、明确地写入律师费字样。

问:我请了个知名大律师,收费很高,对方也必须按这个标准赔偿吗?答:不一定。法院支持的是合理的律师费。法院会考虑案件本身的标的、复杂程度以及当地普遍的收费水平。如果您支付的费用远超合理范围,即使有合同约定或符合法定情形,法院也可能只支持其认为合理的部分,而非全额。

问:我们签的是风险代理合同,按执行回款比例付费,这部分律师费怎么主张?答:对于尚未实际支付的风险代理费,法院通常不会在判决中直接支持。如最高法(2018)最高法民终25号判例所示,法院可能仅支持已实际支付的前期费用。对于后期按比例收取的费用,可能需要待实际执行到位并支付后,再另行主张(如果符合条件)。

结语与建议

总而言之,关于诉讼中律师费由谁承担的问题,并非简单的是或否。虽然谁聘请谁付费的原则依然存在,但法律和实践已经开辟了多条例外路径。无论是通过事先的合同约定,还是依据特定法律规定,亦或是针对对方的不诚信诉讼行为,胜诉方在特定条件下要求败诉方承担合理律师费的主张,正得到越来越多的司法支持。

这不仅关乎个体案件的经济利益,更深层次地,它反映了我国法治建设中对公平正义价值的追求,对知识产权等特定权利保护力度的加强,以及对诚实信用诉讼秩序的维护。作为市场主体或普通公民,我们应当了解这些规则,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在签订合同时未雨绸缪,在遭遇侵权或违约时据理力争,在面对恶意诉讼时勇于反击。当然,主张权利的同时,也要注重证据的收集和保存,确保诉求的合理性和可证明性。

未来,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化和相关制度的完善,律师费转付规则或许会更加系统化、明确化。但无论规则如何演变,诚信、理性地行使诉讼权利,尊重契约精神和法律规定,始终是我们在法律社会中安身立命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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