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一个常见的误区
经常有人来咨询,说:律师,我们准备离婚了,有两个孩子,是不是就一人一个,这样最公平?坦白讲,每次听到这种想当然的说法,我心里都得咯噔一下。作为处理了十几年家事案件的律师,我得负责任地告诉大家,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的时候,尤其是有两个甚至更多孩子的时候,绝不是像分蛋糕一样,简单地一人一半就完事了。这里面的门道,比大家想象的要复杂得多,也更体现法律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温度。
我曾经代理过一个案子,夫妻俩感情彻底破裂,唯一的争执点就是两个女儿的抚养权。男方经济条件优越,认为自己能给孩子更好的物质生活,坚持要两个。女方是全职妈妈,从孩子出生起就亲力亲为,情感上难以割舍,也坚持要两个。双方僵持不下,都觉得自己的理由最充分。开庭时,气氛一度很紧张。那么,法院最终会怎么判呢?是满足经济条件好的父亲,还是支持一直陪伴的母亲?或者,真的就一人一个吗?这个问题,我想是很多面临同样困境的父母最关心的。
法院判决抚养权的核心:子女利益最大化
首先,我们得明确一个根本原则,那就是子女利益最大化。这不是一句空话,而是贯穿整个抚养权判决过程的灵魂。所有法律规定、所有法官的考量,最终都要落脚到这一点上:怎么判,才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最有利?
《民法典》里规定得很清楚:
-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考虑到哺乳期和婴幼儿对母亲特殊的依赖性。当然,如果母亲有严重疾病或者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情况,父亲也可以争取。
-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这就是我们讨论的重点。
-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这意味着八周岁以上的孩子,他们的想法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判决结果。当然,法官会判断这个意愿是否真实、是否受到引诱或胁迫。
看到这里,你可能会说,这些原则好像没直接回答两个孩子怎么判的问题啊?别急,这些原则是基础,具体到两个孩子的案件,法院会在此基础上,结合更多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影响两个孩子抚养权判归一方的关键因素
实践中,法院将两个孩子都判给一方抚养,通常基于以下几个重要考量,而这些考量,无一不体现着对孩子稳定性和成长环境的重视:
1.维持生活环境的稳定性
这是非常非常重要的一个因素。法院极力避免因为父母离婚而导致孩子的生活、学习环境发生剧烈变动。如果两个孩子在离婚前或分居后,一直跟随父母一方生活,已经形成了比较稳定的生活圈子、学习环境和社交关系,那么法院通常会倾向于维持现状,将两个孩子都判给这一方。打个比方,孩子一直在某个学区上学,由母亲接送、辅导功课,突然判给父亲,需要转学、适应新环境、新的照顾者,这对孩子的冲击是很大的。法院会尽量避免这种情况。
我记得有个案子,两个孩子分别是五岁和七岁,分居后一直跟着妈妈和外婆生活,爸爸工作很忙,周末才回来看看。虽然爸爸的经济条件比妈妈好很多,但他想争取两个孩子过来,意味着孩子要离开熟悉的外婆、熟悉的幼儿园和小学,去一个全新的环境。最后,法官还是把两个孩子都判给了妈妈,理由就是维持孩子生活环境的稳定,这对他们现阶段的成长更为重要。
2.长期照顾与情感连接
谁是孩子事实上的主要照顾者?谁更了解孩子的身心状况、生活习惯和学习情况?这也是法官重点考察的内容。如果一方(通常是母亲,但也可能是父亲或其他家庭成员)在孩子出生后长期承担主要的照顾责任,与孩子建立了更深厚的情感连接,那么在争取两个孩子的抚养权时,会更有优势。法官会认为,由更熟悉孩子、更能给予细致关怀的一方继续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心理健康和情感发展。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这里的照顾不仅仅是物质上的,更多是生活上的陪伴、情感上的投入、教育上的引导。光是出钱,但对孩子的日常漠不关心,是很难被认定为主要照顾者的。
3.兄弟姐妹不分离原则
这一点对于有两个或以上孩子的家庭尤其重要。兄弟姐妹之间的感情是非常宝贵的,他们是彼此成长路上重要的伙伴和支持。强行将他们分开,对他们的情感和心理发展都可能造成伤害。因此,除非有特殊情况,法院通常会倾向于让兄弟姐妹生活在一起,不轻易将他们拆散。
特别是对于双胞胎或者年龄相近、从小一起长大的孩子,法院几乎都会将他们判给同一方抚养。我代理过好几起涉及双胞胎抚养权的案子,无一例外,最终两个孩子都判给了同一方。法官在判决书里经常会写道:考虑到两个孩子系双胞胎,从小共同生活,感情亲密,为有利于其健康成长,宜共同生活。这背后体现的就是对孩子手足情的保护。
4.孩子的真实意愿(满八周岁)
前面提到了,对于年满八周岁的孩子,法院必须听取他们的意见。如果两个孩子都已经超过八周岁,并且都明确表示愿意跟随父母中的某一方生活,且不愿意分开,那么这个意愿将是决定性的因素之一。当然,前提是孩子的意愿是真实的,没有受到压力或诱导。法官通常会单独、在轻松的环境下询问孩子,或者委托专业的家事调查员、心理咨询师来了解孩子的真实想法。
有一次,我遇到一个十岁的姐姐和一个八岁的弟弟。父母离婚时,两个孩子都明确告诉法官,他们想跟妈妈一起生活,不想分开。虽然父亲的条件也不错,但最终法院充分尊重了两个孩子的意愿。
5.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
这当然也是基础条件。包括经济收入、住房条件、健康状况、教育背景、思想品德、是否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陪伴照顾孩子等。法院会进行比较,看哪一方更能为孩子提供稳定、健康、积极的成长环境。如果一方存在明显的不利于抚养的情形,比如有家暴、赌博、吸毒等恶习,或者长期失业、居无定所,无法保障孩子的基本生活,那么即使孩子年龄小,法院也可能将两个孩子都判给另一方。
但要注意,经济条件好并不等同于抚养条件优越。很多时候,稳定的陪伴和情感支持,比豪华的物质条件对孩子的成长更重要。法院会综合评估,而不是唯钱是举。
6.性别因素的考虑
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在实践中,对于年龄较小的女儿,特别是进入青春期的女儿,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判给母亲抚养,认为母亲在照顾同性别孩子方面可能更方便、更有经验。但这通常只是一个辅助性的考虑因素,不是决定性的。
想争取两个孩子,父母应该怎么做?
了解了法院的考量因素,如果你确实希望争取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并且认为自己是更适合的一方,那么你需要提前做好准备,收集充分的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说实话,法庭上最终看的还是证据。
我给大家提几点建议:
- 证明你的抚养优势:收集能证明你经济稳定(收入证明、银行流水)、有良好固定居所(房产证或租赁合同)、身体健康(体检报告)、受教育程度良好、无不良嗜好等的证据。
- 证明你的长期照顾和陪伴:这是重中之重。收集你长期陪伴孩子生活的证据,比如带孩子出游的照片视频、辅导孩子学习的记录、与学校老师沟通的记录、支付孩子日常开销(学费、医疗费、生活费)的凭证等等。这些细节最能体现你对孩子的投入。
- 证明孩子生活的稳定性:如果孩子一直随你生活,收集孩子在你这边生活稳定、适应良好的证据,比如孩子在学校的表现、参加社区活动的情况、与小伙伴玩耍的照片等。
- 证明兄弟姐妹感情深厚:多收集两个孩子日常互动、彼此陪伴、相互依赖的照片和视频,证明他们不愿意分开。
- 获取孩子的真实意愿(如满八周岁):如果孩子年满八周岁,并且愿意跟你生活,要想办法让法院了解到孩子的真实想法。这需要技巧,避免给孩子造成压力。可以申请法院进行询问,或者在合适的时机让孩子自然表达。
- 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如果对方确实存在家暴、赌博、吸毒、虐待孩子、长期不尽抚养义务等情况,一定要注意收集固定证据,比如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对方承认错误的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这些证据对于争取抚养权至关重要。
不得不说,争取抚养权的过程往往伴随着激烈的情感对抗,对父母和孩子都是一种煎熬。我总是建议我的委托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量与对方协商,探讨共同抚养或者对孩子最有利的方案。即使最终要对簿公堂,也要尽量理性,把对孩子的伤害降到最低。
结语:离婚不是终点,责任仍在肩
处理了这么多离婚案件,我深切地感受到,孩子永远是父母心头最柔软的部分。无论法院最终将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判给谁,都不意味着另一方从此就失去了孩子,或者可以推卸责任。法律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同时也要承担抚养费。
更重要的是,父母与子女间的亲情关系,不会因为一纸判决而割裂。离婚,是夫妻关系的结束,但绝不是父母责任的终点。如何减少离婚对孩子的冲击,如何在离婚后继续给予孩子关爱和支持,共同为他们营造一个虽然不完整但依然充满爱的成长环境,这才是所有父母需要深思的问题。
坦率地说,没有哪个判决能完美解决所有问题。但法律努力的方向,始终是保护那个最需要保护、最无辜的孩子。希望每一位面临抉择的父母,都能少一些争执,多一份理性,真正从孩子的长远幸福出发,做出最负责任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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