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授权委托书,这几点你真的搞懂了吗?
在打官司这件事上,请律师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一步。签一堆文件时,里面肯定少不了一份叫《授权委托书》的东西。很多人可能大笔一挥就签了,心里想着:不就是请律师帮我打官司嘛,还能有啥?说实话,这里面的学问可不小。你随手签下的几个字,可能直接决定了律师能替你做什么,甚至影响案件的最终走向。
我干了十五年律师,见过太多当事人在授权这个问题上稀里糊涂,有的甚至因此吃了大亏。今天就跟大家掰扯掰扯律师授权里的门道,特别是一般授权和全权代理(或者叫特别授权)到底有啥区别,顺便也聊聊那个听起来很诱人的风险代理收费是怎么回事。
一般授权vs.特别授权:权力边界要划清
首先得明白,我们请律师打官司,法律上叫委托诉讼代理。根据咱们国家的《民事诉讼法》规定,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必须向法院提交一份由你亲笔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这份文件就是律师替你出庭、处理法律事务的身份证和通行证。
这份委托书上,最关键的就是委托事项和权限这一栏。这里的写法不同,律师能干的事儿就大不一样。通常分为两种:
一般授权代理
如果委托书上只写了诉讼代理人,或者权限写的是一般代理、一般授权,那律师能做的,基本上就是程序性的工作。打个比方,就像你请了个司机帮你开车,他可以负责驾驶、看路、遵守交通规则,但不能决定把车开到哪儿卖掉。
具体来说,一般授权的律师通常有权:
- 代为起诉、应诉;
- 代理申请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
- 收集、提供证据;
- 参加法庭辩论和调解(注意,这里的调解是参与,不是决定是否接受调解方案);
- 代为签收法律文书等。
这些权限主要是为了方便诉讼程序的进行,不涉及对你实体权利的直接处分。
特别授权代理(俗称全权代理)
这个就厉害了。如果委托书上明确写了律师可以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或者干脆写明特别授权、全权代理,那律师的权力就大多了。这相当于你不仅让司机开车,还给了他随时把车卖掉、或者决定用这辆车换另一辆车的权力。
特别授权除了包含一般授权的所有权限外,关键在于它触及了你的核心利益,也就是实体权利。比如:
- 承认对方的诉讼请求:这意味着律师可以替你认输某一部分甚至全部诉求。
- 放弃自己的诉讼请求:律师可以替你决定不要你本来主张的权利了。
- 变更诉讼请求:比如原来要一百万,律师可以替你改成要八十万。
- 进行和解:律师可以直接替你拍板决定和解方案,签和解协议。
- 提起反诉:在你作为被告时,律师可以替你决定反过来告对方。
- 提起上诉:一审输了,律师可以替你决定要不要继续打二审。
看到没?这些都是直接关系到你案子输赢、能拿到多少钱或者要赔多少钱的重大决定。所以,《民事诉讼法》特别规定,这些权限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也就是要在授权委托书里一项一项写清楚。如果只写了全权代理而没有列明具体事项,实践中法院可能会要求进一步明确,以免将来产生争议。
为什么一定要分清?
我曾经手过一个案子,一位当事人老王,因为合同纠纷起诉对方。他请了律师,签委托书时没细看,律师在权限栏勾选了特别授权。后来一审判决结果不太理想,律师觉得上诉意义不大,就在上诉期快到时,直接跟老王说不建议上诉,并且没有提起上诉。老王后来反悔,觉得应该上诉试试,但上诉期已经过了。他跑来找我咨询,非常气愤,觉得律师没有尽责。但问题是,授权委托书上白纸黑字写着特别授权,理论上律师是有权代为决定放弃上诉的(尽管一个负责任的律师通常会反复和当事人确认)。虽然最后我们想办法通过其他途径看能否补救,但这个教训很深刻:授权范围,必须看清楚、想明白再签字!
坦白讲,特别授权确实能给律师更大的灵活性,有时也能抓住稍纵即逝的和解或调解机会,提高效率。但前提是你对这位律师有充分的信任,并且你们之间有非常顺畅的沟通机制。否则,我通常建议我的委托人,在涉及实体权利处分的重大事项上,还是选择一般授权,或者在特别授权中保留最终决定权,比如约定进行和解需征得委托人同意。
风险代理收费:看上去很美,但并非万能药
聊完了授权范围,咱们再说说律师费的事儿。很多人可能听说过打赢官司再收费、不成功不收费的说法,这就是所谓的风险代理。听起来是不是特有吸引力?好像自己没什么风险,律师跟自己共担风险一样。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什么是风险代理?
通常情况下,律师收费是固定收费,也就是在签委托合同时就约定好一个固定的金额,不管官司打成什么样,这个费用基本是确定的(当然,可能会分阶段支付)。
而风险代理,顾名思义,是把律师费和案件的最终结果(通常是胜诉或者执行回款)挂钩。简单说,结果越好,律师费可能越高;结果不好,律师费就少,甚至没有。这种模式下,律师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和你共担了案件结果不理想的风险。
风险在哪儿?谁的风险?
叫风险代理,自然是因为它对双方都有风险。
- 对你(当事人)而言:风险在于,如果官司打赢了,或者钱要回来了,你需要支付的律师费通常会比固定收费高出一截,有时甚至高很多。所以,选择风险代理,往往是因为你觉得这个案子本身风险比较大,比如证据不太足、法律关系复杂,或者对方没什么偿还能力,担心即使判赢了也执行不回来。你用可能支付更高比例费用的方式,来对冲前期投入打水漂的风险。
- 对律师而言:风险就更直接了。投入了大量时间、精力,甚至垫付了一些差旅费,如果案子最终结果不理想(败诉或执行不到钱),那可能就白忙活一场,收不到或者只能收到很少的代理费,连成本都覆盖不了。
所以,风险代理本质上是一种基于对案件风险和潜在收益评估后的商业安排。
风险代理怎么收费?
常见的风险代理模式有两种:
- 半风险代理:收取一部分较低的固定基础费用(签约时付,通常不退),再加上一个与结果挂钩的比例费用。比如,先收一万块基础费,然后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收取风险代理费。
- 全风险代理:完全不收或者只收极少的启动费用,律师费完全按照最终结果的一定比例收取。比如,前期不收费,按最终执行到位金额的20%-30%收费。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风险代理的风险通常指的是律师费本身的风险。案件进行中产生的其他费用,比如法院收取的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以及律师办案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差旅费、复印费等,这些通常不包含在风险代理费里,还是需要由当事人承担的。这一点必须在合同里写清楚。
另外,和哪个结果挂钩也要明确。是只要判决胜诉就算成功?还是必须等到钱款实际执行到位才算?这直接关系到律师费什么时候付、付多少,差别巨大,务必在合同里约定得明明白白。
关于收费比例,国家发改委和司法部有规定,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具体比例是多少,就要看案件难度、标的额大小、是半风险还是全风险、是只管判决还是管到执行等因素,由你和律师协商确定。总的原则是:风险越高,律师可能要求的比例也越高。
哪些案件不能搞风险代理?
是不是所有案子都能搞风险代理呢?当然不是。为了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防止律师滥用风险代理,有些类型的案件是明令禁止风险代理收费的。根据相关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 刑事案件:无论是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还是代理刑事自诉人、被害人,都不能风险代理。道理很简单,不能让律师费和被告人是否被定罪、判刑挂钩。
- 涉及基本生活保障的民事、行政案件:比如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这些都关系到人的基本生存权,不能让律师费成为当事人维权的障碍。
- 涉及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比如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的群体性诉讼。
- 请求国家赔偿的案件。
值得一提的是,以前婚姻、继承案件也是禁止风险代理的。但根据最新的规定,现在对这两类案件已经放开了,理论上可以进行风险代理。不过,我个人对此持保留态度。婚姻家事案件往往掺杂太多情感因素,用纯粹的金钱结果来衡量律师费,有时可能会激化矛盾,未必是最佳选择。当然,如果主要争议就是大额财产分割,且双方都比较理性,风险代理也未尝不可,但一定要慎重考虑。
选哪种授权?用哪种收费方式?给你的几点建议
说了这么多,你可能有点晕。到底该怎么选呢?结合我这么多年的经验,给你几点实在建议:
- 授权范围,心中有数最重要。签授权委托书前,一定逐字逐句看清楚权限范围。不理解的,当场问律师,让他解释清楚。一般情况下,如果不是特别信任或者沟通特别顺畅,涉及处分实体权利的重大决定(和解、放弃诉请、上诉等),建议保留最终决定权,使用一般授权,或者在特别授权里加上需经委托人同意的限制。
- 收费方式,权衡利弊再决定。律师有义务告知你固定收费和风险代理收费两种标准(如果该案可以风险代理的话)。你要根据自己案件的实际情况(胜算把握、执行可能性、自身经济状况)和风险承受能力来选择。不要只被不赢不收费吸引,也要考虑赢了之后可能要支付更高费用的情况。
- 风险代理,合同条款要抠细。如果选择风险代理,合同一定要写得特别细致。明确是半风险还是全风险?基础费用多少?风险比例多少?是按判决金额算还是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算?费用支付的时间节点?哪些费用(诉讼费、差旅费等)需要另行承担?都要白纸黑字,清清楚楚。
- 沟通,沟通,再沟通!无论选择哪种授权方式、哪种收费模式,你和律师之间的顺畅沟通都是最重要的。及时了解案件进展,表达你的想法和疑虑,律师也应该及时向你报告情况,解释法律问题和诉讼策略。信任是基础,但有效的沟通机制是保障。
请律师是门技术活,签合同更是关键一步。希望今天讲的这些,能帮你下次在面对《授权委托书》和律师费问题时,更加从容,做出最适合自己的明智选择。记住,法律是保护懂法的人的,多了解一点,总没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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