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总会遇到一些糟心事,比如借钱给朋友,对方却玩起了消失;网上购物付了款,卖家却杳无音信;提供了劳务,工资却被一拖再拖。当这些纠纷发生,很多人第一时间想到的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往往在第一步就卡壳了——我连对方准确的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都不知道,这官司该怎么打?法院能受理吗?
说实话,这种情况我执业十五年来见得太多了。很多当事人急匆匆找到我,拿着一堆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甚至只有一个昵称或者电话号码,就问能不能起诉。他们的焦虑我完全理解,毕竟,按照咱们国家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的基本条件之一就是要有明确的被告。听起来,好像没有身份证号码,这案子就立不了了?
明确的被告到底意味着什么?
我们先来看看法律是怎么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要有明确的被告。但什么才算明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九条给了答案:原告提供被告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具体明确,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就可以认定为有明确的被告。注意这个措辞——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
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法律并非死板地要求必须提供身份证号码。只要你能提供的信息,比如对方的姓名、曾经的住址、工作单位、甚至是常用的手机号、微信号、支付宝账号,只要这些信息综合起来,能够让法院和送达人员识别出你要告的是这一个张三,而不是另一个李四,理论上就满足了明确的被告的要求。
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有时却很骨感。我不得不说,实践中,不少法院的立案窗口工作人员,出于各种原因,比如为了方便后续送达、避免程序空转,可能会对明确的被告做更严格的理解,有时甚至会直接要求提供被告的身份证号码或者精确的户籍地址,否则不予立案。遇到这种情况,很多不了解法律深层规定的当事人可能就打了退堂鼓。
最高法院的态度:不能仅因信息不全而不受理
这里,我要特别强调一点,最高人民法院其实对此是有明确态度的。最高法在《关于立案是否要提供被告人身份证信息的答复》以及《关于依据原告起诉时提供的被告住址无法送达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中都明确指出:只要原告提供的姓名、名称、住所等信息足以将该被告与他人区分开来,即使没有身份证号码,也应当依法登记立案。如果法院依据原告提供的地址无法送达,应当要求原告补充材料;如果原告因客观原因无法补充,或者补充后仍无法确定地址,法院应当依法尝试公告送达,而不能仅仅因为原告提供不了被告准确住址就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
这是非常有力的法律依据!我曾经代理过一个民间借贷纠纷,当事人只有对方的名字、一个不太常用的手机号和几年前的租房地址。立案时果然遇到了阻力,窗口人员坚持要身份证号。我就把最高法的这两个批复打印出来,结合案件具体情况跟立案庭法官沟通,最终成功立案。虽然过程费了点周折,但结果是好的。所以,大家要明白,法律是给了我们武器的,关键在于如何争取和使用。
找不到对方信息?别急,试试这些方法
那么,如果我们手头的信息确实有限,不足以让法院轻松识别被告,该怎么办呢?难道真的束手无策了吗?当然不是。作为一名老律师,我给大家梳理几条实战中比较有效的途径:
1.自力更生:深挖已有线索
在寻求外部帮助之前,先把自己手上的信息梳理一遍,看看能不能挖掘出更多有价值的线索。
- 网络支付平台信息:如果你有对方的微信、支付宝账号或者银行卡号,并且有过转账记录。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突破口。你可以尝试向支付平台(如财付通、支付宝公司)申请电子支付凭证或交易回单,上面通常会显示对方经过实名认证的姓名。有些平台在处理用户纠纷时,甚至可以根据规定申请披露对方的部分身份信息,但这通常需要按照平台的指引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且有一定门槛。我曾经帮一位客户通过支付宝转账记录,成功获取了对方的真实姓名,为后续诉讼铺平了道路。
- 公开信息平台查询:
- 企业信息:如果对方是公司或者个体工商户,事情就简单多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像天眼查、企查查这类商业查询平台,输入公司名称或个体户字号,通常能查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股东信息等。
- 司法公开平台:可以尝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用对方可能的名字进行搜索,看看是否有涉及他的已判决案件。有时候,判决书或裁定书会披露当事人的部分身份信息或住址信息。同样,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综合查询被执行人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可能提供线索,尤其是在对方有欠债不还历史的情况下。
- 社交媒体与网络痕迹:有时候,人们会在不经意间在朋友圈、微博、抖音等社交平台暴露个人信息,比如晒出的车票、新开的公司信息、甚至自己涉及的诉讼文件截图。仔细翻阅对方公开的社交媒体内容,有时能发现意想不到的线索。但请注意,这种方式要合法合规,切勿侵犯他人隐私,更不要试图通过非法渠道购买个人信息,那不仅违法,甚至可能构成犯罪!
2.寻求官方帮助:法院与律师介入
如果自己努力后仍然信息不足,或者有些信息需要特定权限才能查询,那就需要借助外部力量了。
- 向法院申请协助调查函(协查函):这是在立案阶段可以尝试的一种方法。如果你已经掌握了被告的部分信息(如姓名、手机号、大致住址、银行账号等),但法院认为尚不足够明确,你可以向负责立案的法官说明情况,请求法院开具协助调查函。凭着这份盖有法院公章的函件,你或你的代理人可以前往公安机关、银行、不动产登记中心、电信运营商、甚至互联网公司(如腾讯、阿里)等机构,请求他们协助查询被告更详细的身份信息或住址。不过,坦白讲,各地法院对于开具协查函的条件和意愿不尽相同,有些地方可能要求更严格,或者更倾向于让律师来操作。
- 委托律师申请律师调查令:这是目前实践中应用较广也相对更有效的方式。当你委托了律师代理案件后,如果因为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到被告的关键信息(最常见的就是身份信息和地址),你的代理律师可以向受理案件的法院(可以在立案阶段申请,也可以在诉讼过程中申请)书面申请签发律师调查令。这个调查令相当于法院授予律师的一种调查权限,律师可以凭调查令、执业证等文件,前往公安、车管所、房管局、银行、移动/联通/电信营业厅、甚至是微信/支付宝的运营主体公司(比如去深圳腾讯总部查询微信实名信息,已有不少成功先例)等单位,要求他们提供调查令上指定的证据信息。我代理的很多案件,都是通过律师调查令最终锁定了被告的准确身份和送达地址。当然,委托律师并申请调查令会产生相应的律师费和时间成本,这是需要考虑的因素。但相比于无法维权的损失,这笔投入往往是值得的。
3.特殊情况:已知身份证号,但无地址
还有一种情况,你可能知道对方的身份证号码,但不知道他现在住哪里。这种情况相对简单一些。通常,委托律师后,律师可以直接凭立案证明(或法院许可)和相关手续,到被告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查询其户籍信息,包括户籍地址。如果对方是外地人,可能需要到被告户籍地的公安机关查询。虽然户籍地址不一定是实际居住地址,但它至少提供了一个法定的送达地址,法院可以据此进行送达,包括后续可能的公告送达。
几点经验之谈与风险提示
- 预防永远胜于补救:说一千道一万,最好的办法还是在经济往来、合同签订之初,就做好风险防范。无论是借钱、签合同还是进行其他重要交易,务必核实对方身份,要求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核对原件),在合同、借条上清晰载明对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准确住址和联系方式。如果是和公司交易,要保留好对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这些麻烦在平时看似多余,一旦发生纠纷,就能省去后续巨大的时间和精力成本。
- 信息查询并非万能:尽管有上述多种查询途径,但也要有心理准备,查询过程可能并非一帆风顺。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相关机构在提供查询时有严格的程序和条件限制。有时可能因为信息不准确、对方刻意隐藏等原因导致查询失败。
- 警惕非法手段:再次强调,网上那些声称可以付费查人的服务,绝大多数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是违法犯罪行为,切勿尝试,否则可能把自己也卷入法律风险之中。
- 诉讼时效问题:在寻找被告信息的过程中,别忘了关注诉讼时效。大多数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不要因为查找信息耗时过长而错过了起诉的最佳时机。
- 积极与法院沟通:如果在立案或诉讼中遇到因被告信息不明确引发的障碍,要积极与法官沟通,引用最高法的相关规定,说明自己为查找信息所做的努力,争取法院的支持。如果法院作出了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的裁定,而你认为依据不足,记得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维护自己的诉权。千万不要因为一次碰壁就放弃,否则,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以后想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起诉,可能会被法院以重复起诉为由直接驳回。
总而言之,起诉时缺少被告的完整身份信息,确实给维权带来了一定的挑战,但这绝不意味着维权之路就被堵死。法律在设定程序门槛的同时,也提供了相应的解决路径和救济渠道。关键在于我们要了解规则、善用工具、积极争取。作为一名执业多年的律师,我深知每一份权利的来之不易,也见证了无数当事人在困境中通过不懈努力最终讨回公道的故事。希望今天的分享,能给正为此困扰的朋友们带来一些启发和帮助。记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任何时候都值得我们全力以赴。
发布者:聚合律师,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360juhe.com/182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