戳穿法庭上的假面:资深律师教你识别与应对虚假诉讼

诉讼本是寻求公平正义的途径,但要警惕有人利用它进行司法欺诈。虚假诉讼,即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打假官司以获取非法利益,常见于民间借贷、离婚析产、执行异议等领域。双方串通损害第三方,或单方欺诈蒙骗法院和对方,都是其表现形式。遇到关系特殊、事实反常、证据可疑、调解异常迅速等情况需格外警惕。如何识破这些披着合法外衣的陷阱,并有效维护自身权益?这其中大有门道。

引子:一场意料之外的官司

戳穿法庭上的假面:资深律师教你识别与应对虚假诉讼

执业十五年,形形色色的案子见过不少,但有那么一类,每次遇到都让我心里特别不是滋味,那就是虚假诉讼。它就像司法领域的癌细胞,侵蚀着公平正义的根基。记得几年前,我代理过一个民间借贷纠纷案。原告拿着一张看似天衣无缝的借条,被告是我多年的老客户老张,一个老实巴交的小企业主。借条金额不小,足以让老张的小厂子伤筋动骨。老张急得团团转,反复跟我说:律师,我真的没借过这笔钱!这肯定是假的!

初看之下,借条要素齐全,签名也像老张的笔迹。但我了解老张的为人,他不是那种赖账的人。而且,原告的陈述也有些奇怪,对于借款细节含糊其辞,眼神躲闪。这让我心里打了个大大的问号。坦白讲,那一刻,我隐约感觉这可能不是一起简单的债务纠纷。经过一番周折和深入调查,真相最终水落石出——那果然是一场精心策划的虚假诉讼,是老张以前的一个生意伙伴,因为其他矛盾怀恨在心,伙同他人伪造了借条,企图坑害老张。虽然最终我们赢了官司,对方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这个过程,着实让老张和我都捏了一把冷汗。这件事也让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虚假诉讼离我们并不遥远,它可能就潜藏在看似普通的案件背后。

虚假诉讼:披着合法外衣的司法欺诈

那么,到底什么是虚假诉讼呢?说白了,就是有人为了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试图利用司法程序来达到非法目的。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严重的是,它挑战了司法权威,浪费了宝贵的司法资源,破坏了社会诚信。

虚假诉讼通常有两种主要表现形式,理解这两种类型,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识别它们:

1.双方串通型虚假诉讼

这种类型,顾名思义,是原告和被告唱双簧,恶意串通,捏造一个根本不存在的法律关系或纠纷,目的是损害案外第三人的合法利益,或者逃避自己本应承担的法律义务。打个比方,就像两个人合伙演戏给别人看,最终目的是从观众口袋里掏钱。

我曾经遇到过一个典型的案例。一对夫妻在离婚前夕,丈夫突然被一个债主(其实是他的亲戚)起诉,要求偿还一大笔借款。夫妻俩在法庭上配合默契,很快达成调解协议,确认这笔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他们的如意算盘是,通过法院的调解书,将这笔虚构的债务合法化,从而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让妻子少分甚至不分财产,同时还能坑害真正的债权人,因为他们的财产大部分都被这个虚构债务锁定了。这种串通型诉讼,因为双方没有实质对抗,往往具有很强的迷惑性。

2.单方欺诈型虚假诉讼

这种类型,是一方当事人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欺骗法院,也欺骗对方当事人,目的是侵害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更像是一场精心设计的司法骗局。

前面提到的老张那个案子,就属于典型的单方欺诈型。原告单方面伪造了借条,虚构了借贷关系,试图通过诉讼让老张承担莫须有的债务。这种类型的虚假诉讼,往往发生在双方本身存在一定纠纷或联系,但一方为了自身利益,不惜采取欺诈手段。

火眼金睛:识别虚假诉讼的蛛丝马迹

虽然虚假诉讼善于伪装,但假的终究是假的,仔细观察,总会露出马脚。根据我的办案经验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指引,以下一些危险信号需要我们高度警惕:

常见的高发领域:

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指引明确列出了一些需要重点甄别虚假诉讼的案件类型,这些领域往往因为利益关系复杂、证据形式单一等原因,更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

  • 民间借贷纠纷:这是虚假诉讼的重灾区,伪造借条、虚构转账等情况屡见不鲜。
  • 离婚纠纷中的财产分割与债务承担:尤其是一方下落不明或双方对财产债务异口同声时。
  • 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可能涉及虚构交易、低价/高价买卖以转移资产或规避政策。
  • 涉及拆迁补偿的案件:如虚构婚姻、分家析产、继承关系以骗取更多补偿款。
  • 执行异议之诉、案外人执行异议:这是债务人联合案外人阻挠、逃避执行的常用手段。
  • 劳务合同、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可能虚构劳动关系或工资数额。
  • 以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人为被告的案件:可能意在通过诉讼获取一份合法债权凭证,用于参与分配或其他目的。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股权转让纠纷、以物抵债纠纷等。

当然,并非说涉及这些领域的案件就一定是虚假诉讼,但确实需要我们多加留意。

异常的诉讼表现:

除了案件类型,诉讼过程中的一些反常现象也值得警惕:

  • 当事人关系特殊:原被告之间是亲属、朋友、关联公司、上下级等特殊关系,诉讼中却针锋相对或者一团和气,缺乏实质性对抗。
  • 诉讼理由不合常理:原告主张的事实听起来就很离谱,或者与日常生活经验、商业惯例严重不符。比如,一个经济状况一般的人突然出借巨款给一个富有的企业。
  • 证据存在疑点:关键证据(如借条、合同、收据)存在伪造、变造痕迹,或者只有复印件无法提供原件;证据形成时间、地点等要素不清或与其他证据矛盾。
  • 庭审表现异常:当事人本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仅委托代理人出庭,且代理人对关键事实陈述不清、前后矛盾;一方对另一方提出的明显不利于己方的事实轻易承认。
  • 调解、和解异常迅速:双方争议巨大,但开庭后很快就达成调解协议,尤其是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并且急于要求法院出具调解书。
  • 原告与其诉请标的额经济状况严重不符:一个工薪阶层突然拿出几百万起诉别人还钱,钱是哪来的?
  • 消极应诉或默契配合:被告对原告的诉请完全没有异议,或者提出的抗辩理由非常薄弱,明显是在走过场。

我必须强调,出现这些信号,并不直接等于虚假诉讼,但足以引起我们的高度警觉,需要法院和对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进行更深入的审查。

法院如何亮剑:防范与惩治虚假诉讼的机制

面对日益猖獗的虚假诉讼,司法机关并非束手无策。近年来,从最高人民法院到地方法院,都在不断完善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的机制。

1.诉讼过程中的审查与核实

法院在审理案件时,绝不仅仅是听取双方陈述、看看证据那么简单。法官会运用逻辑推理和生活经验,对案件进行全方位的审查:

  • 要求当事人本人到庭:对于可疑案件,法院会通知当事人本人必须到庭说明情况,并可能要求签署《诚信诉讼保证书》。如果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可能会承担不利后果。
  • 严格审查证据:特别强调对原始证据的审查,对有疑点的证据会要求提供其他证据佐证,甚至启动鉴定程序。
  • 通知利害关系人参与:如果案件处理结果可能影响到案外人的利益,法院会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让潜在的受害者有机会发声。
  • 依职权调查取证:虽然现在强调当事人举证,但对于可能存在虚假诉讼的案件,法院在必要时会依职权主动调查收集证据。
  • 审慎对待调解:对于双方一拍即合的调解,法院会更加审慎,审查其合法性、自愿性,特别是可能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调解,绝不会轻易确认。
  • 关联案件检索与大数据分析: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检索当事人是否涉及其他类似诉讼,分析交易模式是否异常等。

2.严厉的法律制裁

一旦查明确实存在虚假诉讼,那可不是闹着玩的,后果非常严重:

  • 驳回诉讼请求:法院会直接裁定驳回虚假诉讼的原告的诉讼请求,即使他想撤诉也不被允许。
  • 民事强制措施:根据情节轻重,法院可以对虚假诉讼的参与者处以罚款、拘留。坦白讲,这已经不是简单的经济处罚了,拘留是限制人身自由的严厉措施。
  • 刑事责任追究:如果虚假诉讼行为情节严重,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构成犯罪的(例如虚假诉讼罪、诈骗罪、妨害作证罪、伪造证据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等),法院会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意味着可能面临牢狱之灾。
  • 承担赔偿责任:虚假诉讼的受害人,有权要求虚假诉讼行为人赔偿因此遭受的各种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如律师费、差旅费)、间接经济损失(如预期利润损失),甚至在造成严重精神损害时,还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 信用惩戒:参与虚假诉讼的当事人,可能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老赖名单,对其信誉和未来的经济活动产生深远影响。法院也在探索建立虚假诉讼失信人公开制度,让失信者无处遁形。
  • 对专业人员的处罚:如果律师、鉴定人、公证员等法律专业人员参与虚假诉讼,除了可能面临罚款、拘留外,还可能被吊销执业证书,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可以说,法律对虚假诉讼设置了从民事、行政到刑事的全方位、立体化的惩罚体系。

作为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你该怎么办?

了解了虚假诉讼的危害和法律的规定,那么当你不幸遇到或者怀疑存在虚假诉讼时,应该如何应对呢?

1.积极应诉,主动揭露

如果你是被告,怀疑原告是虚假诉讼,千万不要消极应对。要积极收集证据,证明对方主张的事实是虚假的。比如,提供证据证明借贷关系不存在、合同是伪造的、对方陈述与事实不符等。在法庭上,要明确向法官指出疑点,阐述你怀疑对方虚假诉讼的理由和依据,请求法院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证据、要求对方当事人本人到庭接受询问、对可疑证据进行鉴定。

2.寻求法律专业帮助

虚假诉讼往往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和复杂性,涉及法律程序和证据规则。聘请一位有经验的律师至关重要。律师能够帮助你分析案情,制定诉讼策略,指导你收集和组织证据,并在法庭上有效地揭露对方的虚假陈述和伪证。

3.利用法律赋予的救济途径

如果你是案外第三人,发现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调解书是基于虚假诉讼作出的,并且损害了你的合法权益,你有权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益受损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裁判文书的法院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请求撤销或改变原裁判文书的相关内容。这是保护案外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武器。

同时,如前所述,你可以就因虚假诉讼遭受的损失,另行提起损害赔偿诉讼。

4.向有关部门举报

如果你掌握了对方涉嫌虚假诉讼犯罪的证据,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会依法进行侦查,如果构成犯罪,将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你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反映情况,检察机关对于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虚假诉讼案件,或者当事人申诉后法院未予处理的案件,可以依法进行监督,例如提出抗诉或检察建议。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民事应对还是刑事举报,证据都是关键。一定要尽可能收集、固定好相关证据。

结语:守护诚信,共筑法治堤坝

虚假诉讼就像一颗毒瘤,不仅伤害个体,更侵蚀着整个社会的信任基础和法治根基。作为一名法律人,我深知与虚假诉讼的斗争任重道远。它需要法院不断提升甄别能力,加大惩治力度;需要律师恪守职业道德,拒绝参与、主动揭露;更需要我们每一个公民提高警惕,诚实守信,共同维护司法的纯洁与公正。

遇到疑似虚假诉讼的情况,不要害怕,更不要退缩。要相信法律,善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记住,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只要我们每个人都多一份警惕,多一份较真,就能让那些企图通过虚假诉讼渔利的不法之徒无所遁形,共同守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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