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婚姻的终点,不该由一个人说了算
从业十五年,我见过太多在婚姻泥潭里挣扎的当事人。其中,最让人感到无力的一种情况,莫过于一方想结束这段早已名存实亡的关系,而另一方却用我不同意三个字,企图给这段婚姻判上无期徒刑。我的一位委托人,我们就叫她小静吧,找到我的时候,双眼通红,她说:我们已经分居快两年了,没有任何交流,他就是不肯离婚。他说,除非我死,否则这辈子都别想离开他。我感觉自己就像被关在笼子里,快要窒息了。
小静的经历,绝非个例。很多人,尤其是女性,都抱有一个巨大的误解:只要对方不同意,这个婚就离不了。坦白讲,这个想法是完全错误的。婚姻的基础是感情,当感情确已破裂,法律不会强行捆绑两个不再相爱的人。对方的不同意,只能增加离婚的程序难度和时间成本,但绝不可能成为你重获自由的终极障碍。
为什么他坚决不同意离婚?
在讨论如何应对之前,我们不妨先换位思考一下,为什么对方会如此坚决地拒绝离婚?这并非多余,理解对方的动机,有助于我们选择更有效的策略。根据我的办案经验,原因通常有以下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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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上的不甘心:可能他内心深处还爱着你,或者说,是习惯了你的存在,无法接受关系破裂的现实。这种不同意背后,是挽回的渴望和对失去的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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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利益的考量:这是最常见的原因之一。离婚意味着财产分割,意味着生活习惯的改变,甚至可能影响他的社会声誉和事业。如果他对当前的经济状况或生活模式有很强的依赖,那么维持婚姻现状对他而言是利益最大化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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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孩子:很多父母会以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为由拒绝离婚。不得不说,这个理由听起来很高尚,但一个充满矛盾和冷暴力的完整家庭,对孩子的伤害可能远大于父母分开。这有时只是一个借口,一个用道德绑架对方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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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粹的报复心理:我不好过,你也别想好过。这是一种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极端想法。对方可能自己也对这段婚姻不抱希望,但他就是想通过拖延和折磨,来惩罚你提出的背叛。小静的丈夫,很大程度上就属于这种类型。
理解了这些,你或许能明白,他的不同意背后,可能藏着脆弱、自私、恐惧或怨恨。而我们要做的,不是去化解这些情绪,而是要用法律的武器,绕过这些情绪的壁垒,直达最终目的。
协议离婚走不通,诉讼离婚是唯一的出路
我们国家的离婚途径只有两条: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顾名思义,需要双方就离婚意愿、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所有问题达成一致,然后一起去民政局办理手续。既然对方已经明确表示不同意,这条路显然已经被堵死了。
那么,剩下的唯一合法途径,就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也就是说,把这个家务事交给法官来裁判。你不需要征得他的同意,只需要向法院证明一件事:你们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
如何打一场有准备的离婚官司?
很多人一听到打官司就头疼,觉得那是件非常复杂和漫长的事情。确实不简单,但只要你准备充分,按部就班,主动权就掌握在你的手里。诉讼离婚,本质上是一场围绕证据的博弈。
第一步:万事开头难,证据是关键
法官判断感情是否破裂,不是凭你的哭诉,也不是凭对方的狡辩,而是看你提交的证据是否充分。那么,哪些算是证明感情破裂的有效证据呢?
我通常会建议我的当事人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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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的证据:这是最常用也很有力的证据之一。如果你和对方已经分开居住,一定要保留好相关证据。比如,你在别处的房屋租赁合同、水电缴费单、快递收货地址、你和房东的转账记录、邻居或朋友的证人证言等。法律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法院一般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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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如果对方存在家庭暴力、婚内出轨、与他人同居、赌博、吸毒等恶习,这都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情形。比如,家庭暴力的报警回执、伤情鉴定报告、告诫书;婚内出轨的聊天记录、照片、视频(需要特别注意证据来源的合法性,避免侵犯他人隐私);对方与他人在外同居的证据等等。我曾经代理过一个案件,女方长期遭受男方冷暴力和言语侮辱,她很聪明地保留了大量含有侮辱性词汇的录音和聊天截图,这些都成为了庭审中非常有利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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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继续共同生活的证据:比如,双方长期没有性生活、经济上各自独立、因矛盾激化而签订的分居协议或离婚协议(即使对方后来反悔不认,也可以作为感情破裂的证据)、亲友或单位介入调解的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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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证据:例如,如果对方曾起诉过离婚,或在派出所、居委会调解时也表示过想离婚,这些记录都可以调取出来,证明双方感情早已出现问题。
我想强调的是,证据的收集是一个系统工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在决定起诉前,就应该开始有意识地整理和保留。
第二步:第一次起诉,要放平心态
当你准备好起诉状和初步证据,就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了。法院立案后,会安排开庭。
这里,我必须给大家泼一盆冷水。说实话,如果这是你第一次起诉离婚,而且对方在法庭上坚决表示为了孩子,为了家庭,我不同意离婚,同时你又没有家庭暴力、遗弃等特别严重的硬伤证据,那么,法院大概率会判决不准离婚。
为什么会这样?这合理吗?
这其实是司法实践中的一个惯例。法官通常会本着审慎裁判、劝和不劝分的原则,认为既然一方还想维持,就说明感情或许还有修复的可能,所以会给双方一个冷静期或者叫考验期。这在法律上被称为判决不准离婚。
我知道,这个结果对急于离婚的一方来说,是巨大的打击。很多当事人在拿到判决书后都非常沮丧,觉得白忙活一场。但请你务必记住:这只是程序的一部分,是通往最终胜利必须走的一步。第一次的不判离,恰恰为你第二次起诉成功铺平了道路。
第三步:六个月后,发起总攻
法律规定,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判决生效六个月内不得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这六个月,不是让你坐着干等。你应该做两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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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分居:用实际行动向法院证明,你们的关系在第一次判决后没有任何改善,破裂的感情无法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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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收集证据:这六个月里,对方可能因为你的起诉而变本加厉,或者双方又产生新的矛盾。这些都是感情破裂的新证据,一定要注意保留。
六个月期限一到,你就可以立刻提起第二次离婚诉讼。在第二次诉讼中,你要向法官强调: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关系毫无改善,仍然处于分居状态,夫妻感情已经彻底死亡。在这种情况下,法官基本上都会认定感情确已破裂,从而判决准予离婚。
我代理的绝大多数单方想离的案件,都是通过这个两步走策略最终解决的。它考验的是当事人的耐心和决心。只要你坚持下来,胜利就在眼前。
应对财产和子女问题,更需智慧
离婚诉讼,除了离不离的问题,更核心的争议往往是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
对于财产,如果你担心对方在诉讼期间转移、隐匿、变卖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在起诉时或诉讼过程中,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说白了,就是请求法院先把房子、车子、银行存款等查封、冻结起来,不让他乱动。这需要提供一定的担保,但对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对于子女抚养,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的核心原则只有一个:哪一方对子女的健康成长更有利。这会综合考量双方的经济条件、居住环境、教育背景、陪伴时间,以及孩子的年龄和意愿(特别是对于八周岁以上的孩子)。所以,不要用孩子作为威胁对方的筹码,而要向法院证明,你才是更适合抚养孩子的一方。
结语:法律是你最坚实的后盾
回到小静的案子。我们走了完整的两步诉讼程序。第一次起诉,果不其然被判不准离婚。她的丈夫在法庭上声泪俱下,表演得像一个深情的受害者。小静当时非常绝望,但我告诉她,这恰恰是计划的一部分。在接下来的六个多月里,我们收集了更多男方骚扰、拒绝沟通的证据。第二次开庭时,法官看到我们提交的新证据,结合第一次诉讼的情况,当庭就表示会支持我们的离婚请求。最终,小静不仅成功离了婚,还争取到了孩子的抚养权和大部分夫妻共同财产。
我想对所有像小静一样被困在不幸婚姻中的人说:当温情和协商无法解决问题时,不要害怕拿起法律的武器。对方的不同意不是一道无法逾越的高墙,而只是一道需要你用智慧和耐心去推开的门。推开它,门外或许不是一马平川,但一定是属于你自己的、充满希望的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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