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代理:看上去很美的收费模式?
这些年和当事人打交道,听到最多的顾虑之一就是:律师费太贵了,万一官司输了,钱不是白花了吗?说实话,这种担忧非常普遍,也完全可以理解。毕竟,打官司本身就充满了不确定性,谁也不想在可能没有结果的事情上投入太多成本。这时候,风险代理这个词就常常进入大家的视野,听上去似乎是完美的解决方案:官司赢了才付钱,输了就不用付或者少付,多好!
我经手过不少采取风险代理方式的案子,从常见的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到复杂的股权转让、建设工程款项追讨等等。每次和当事人谈到这种收费模式,我都会反复强调一点:风险代理,并非像字面意思那样,律师单方面承担所有风险,当事人高枕无忧。这背后其实有很多讲究,甚至可以说,它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能实现双赢,用不好则可能引发新的麻烦。
首先得弄明白,咱们常说的风险代理,其实主要分两种:一种叫全风险代理,另一种叫半风险代理。
全风险代理,理论上最接近大家想象中的模式:前期不收律师费(或者只收很少一部分基础费用),等案件胜诉并且执行回款项后,律师再按照事先约定的比例(比如执行回款额的百分之多少)收取报酬。听起来是不是很诱人?但现实中,纯粹的全风险代理并不像大家想的那么普遍,尤其是在一些标的额不高或者执行风险很大的案件里。毕竟,律师也要生存,事务所也有运营成本,完全把宝押在不确定的未来,风险太大了。
更常见的是半风险代理。这种模式下,通常会把律师费分成两部分。第一部分是相对固定的基础律师费,这笔费用通常在签订委托合同时就需要支付,无论案件最终输赢,这部分费用一般是不退的。第二部分才是与案件结果挂钩的风险费用,如果案件达到了双方约定的目标(比如胜诉判决、成功调解、执行回款达到一定数额等),当事人就需要按照约定的比例,额外支付一笔律师费。这个比例通常会比全风险代理的比例低一些。所以,当事人问风险代理前期收费吗?答案是:半风险代理通常是需要支付一部分前期固定费用的。
并非所有案件都能风险代理:法律的红线
是不是所有民事官司都能选择风险代理呢?绝对不是!法律对此有明确的限制,划定了清晰的禁区。这一点,作为当事人必须了解,作为律师更要严格遵守。
根据相关规定,以下几类案件是严禁实行或者变相实行风险代理收费的:
- 刑事诉讼案件:这很好理解,刑事案件关系到公民的人身自由甚至生命,不能用金钱结果来衡量律师工作的价值,更不能让律师费与判决结果挂钩,以免干扰司法公正。
- 行政诉讼案件:也就是俗称的民告官案件。这类案件涉及行政权力的行使,同样具有特殊性,不允许风险代理。
- 国家赔偿案件:涉及到国家责任,性质特殊。
- 群体性诉讼案件:因为涉及人数众多,社会影响大,为防止利益冲突和收费混乱,禁止风险代理。
- 婚姻、继承案件:这类案件往往涉及人身关系和家庭伦理,掺杂过多金钱利益导向的风险代理,容易引发更多矛盾,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 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案件:这些都关系到基本民生保障,不能让困难群体的救命钱也成为风险代理的对象。
- 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案件:同样是基于人伦道德和法定义务,性质特殊。
- 请求支付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案件:这些款项多带有抚慰和补偿性质,不适宜风险代理。
- 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防止因风险代理导致劳动者实际所得减少。
为什么要设置这些限制?核心目的就是维护司法公正、保护弱势群体利益、避免律师过度追逐经济利益而损害当事人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我曾经遇到过一位当事人,因为一起工伤赔偿纠纷想找律师,有律师提出可以风险代理,承诺拿到赔偿款后分成。我当时就明确告诉他,这是违规的,正规的律师事务所不会这么操作。最后他还是选择了按固定费用委托了其他律师,虽然前期有支出,但心里踏实。
所以,大家在咨询律师时,如果你的案件属于上述禁止范围,但有律师提出可以灵活操作搞风险代理,那你一定要提高警惕了,这很可能是一个不规范甚至违法的信号。
收费上限新规:不再是一刀切的百分之三十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提到风险代理的收费比例,很多人印象里就是最高不超过标的额的百分之三十。这个规定确实存在过,是2006年《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里的内容。
但是,请注意,情况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2021年,司法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号),对风险代理的收费上限进行了重大调整,不再是简单粗暴的一刀切。
新的规定采用了分段递减按比例收费的方式,类似于我们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标的额越大,适用的费率越低。具体来说:
- 标的额不足人民币100万元的部分,最高收费比例不得超过标的额的18%;
- 标的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不足500万元的部分,最高收费比例不得超过该部分标的额的15%;
- 标的额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不足1000万元的部分,最高收费比例不得超过该部分标的额的12%;
- 标的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不足5000万元的部分,最高收费比例不得超过该部分标的额的9%;
- 标的额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最高收费比例不得超过该部分标的额的6%。
举个例子大家就明白了。假设一个案件,最终实现的债权(标的额)是1200万元。按照新规,律师能收取的最高风险代理费是多少呢?
计算如下:
100万元*18%=18万元
(500万元-100万元)*15%=60万元
(1000万元-500万元)*12%=60万元
(1200万元-1000万元)*9%=18万元
合计最高收费=18 60 60 18 =156万元。
这个最高收费占总标的额1200万元的比例是156 /1200 =13%。
大家看,虽然100万以下的部分最高可以收到18%,但随着标的额增大,实际的综合费率是远低于18%的,也低于过去的30%。如果标的额更大,比如达到1个亿,那么5000万以上的部分只能按6%计算,综合费率会进一步降低,大概在8%左右。当标的额无限增大时,这个比例会无限趋近于6%。
坦白讲,这个新规对律师行业的影响还是挺大的。它大幅压缩了风险代理收费的空间,特别是对于大标的额案件。这对于当事人来说,无疑是降低了潜在的费用负担,是件好事。但另一方面,也确实可能影响一些律师承接高风险、高难度、大标的额案件的积极性。毕竟,风险代理下,律师前期投入的时间精力巨大,如果最终无法达到约定目标,可能血本无归。现在潜在回报降低了,自然会更加谨慎地评估风险。
所以,不能再简单地说风险代理最高收费是18%了,这是一个区间,从6%到18%不等,具体取决于标的额的大小和分段计算的结果。
签合同、明风险:避开风险代理的坑
选择风险代理,最最重要的一环是什么?是签订书面合同!而且必须是专门的、清晰的风险代理合同。
我处理过一些因为风险代理合同约定不清导致的纠纷,真的是非常头疼。有的当事人认为只要判决赢了就算达到目标,但律师认为必须执行回款才算;有的合同里对标的额的定义模糊,是按判决支持金额算,还是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算,争执不下;还有的甚至连最基本的收费比例都没写清楚。
所以,一份合格的风险代理合同,必须白纸黑字、清清楚楚地写明以下内容:
- 明确告知风险:律师事务所有义务以醒目的方式告知当事人风险代理的含义、哪些案件禁止风险代理、收费的最高限制等,并提示案件本身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
- 清晰界定成功标准:双方要明确约定,到底什么情况算是达到了委托目标?是拿到胜诉判决书?还是调解成功?还是必须执行回款?执行回多少比例才算?越具体越好,避免日后扯皮。
- 准确约定收费基数和比例:是按照判决确认的债权总额算,还是按照实际执行到位的金额算?比例是多少?是否包含前期已支付的固定费用?都要一一写明。计算方式也要符合前面提到的分段递减规定。
- 费用范围:明确风险代理费仅仅是律师服务费,不包括法院收取的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公证费、差旅费等。这些费用通常需要当事人另行承担。合同里要写清楚这些费用的承担方式和支付节点。
- 双方权利义务:不能有不合理的条款限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比如禁止当事人上诉、撤诉、和解,或者对这些行为设置惩罚性条款。同时也要明确双方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配合义务。
还有一点必须强调:严禁灰色收费!任何律师或律所,如果在合同之外,以打点关系、疏通关节等名义收取所谓的办案费、顾问费,都是严重违规甚至违法的行为!正规的收费一定是纳入律所账户统一管理,并开具合法票据的。如果遇到律师私下收费或者暗示可以走关系搞定案件,请立刻远离,并可以向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举报。
我记得有个案子,当事人后来找到我咨询,说之前委托的律师搞风险代理,签了个简单的协议,后来又私下让他交了十几万所谓的协调费,保证能赢,结果案子还是输了。这种就是典型的陷阱,不仅钱打了水漂,还可能耽误了案件处理的最佳时机。
风险代理,并非唯一选择
聊了这么多风险代理的规则和注意事项,我想说的是,风险代理只是律师收费方式的一种,它有优点,特别是在当事人前期资金紧张的情况下,提供了一种可能性。但它绝不是万能的,也并非适用于所有案件和所有当事人。
随着律师服务收费政策的调整,现在除了风险代理,还有很多收费方式可供选择,比如:
- 计时收费:按照律师投入的有效工作时间来计费,适合那些结果不确定性高、工作量难以预估的复杂案件,或者法律顾问服务。
- 计件收费:对一些标准化程度高的法律服务,比如代写法律文书、简单案件代理等,可以按件收费。
- 固定收费(包干收费):双方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预计耗时等因素,协商一个固定的总费用,无论结果如何,费用不变。这种方式确定性强,便于当事人做预算。
现在律师服务费已经基本实现市场调节,律师事务所会根据自身情况、律师的经验水平、案件的具体情况等因素制定收费标准,并在律所和律师协会备案公示。这意味着当事人在选择律师时,有了更大的比较和选择空间。
哪种收费方式最好?没有标准答案。关键在于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你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对案件结果的预期以及对风险的接受程度来综合判断。
比如,如果一个案件法律关系清晰,证据充分,胜诉把握很大,执行也没什么障碍,那么选择固定收费或者较低比例的半风险代理可能更划算。反之,如果案件疑难复杂,胜负难料,执行前景不明,但你又确实无力承担前期的固定费用,那么风险代理(尤其是半风险,分担一些前期成本)可能就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选项,当然前提是能找到愿意承接的律师。
作为一名执业多年的律师,我个人的建议是:
- 充分沟通:在决定委托之前,和律师充分沟通案件情况,了解律师对案件的初步判断、可能的风险点以及不同收费方式的利弊。
- 明晰合同:无论选择哪种收费方式,务必签订详细、规范的委托代理合同,特别是收费条款,一定要字斟句酌,确保自己完全理解。
- 合理预期:不要对风险代理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认为律师一定会包赢。诉讼总有风险,律师的作用是基于事实和法律,尽最大努力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 合规收费:坚持通过律师事务所统一办理委托手续和缴费,索要正规发票,警惕任何形式的私下收费或灰色收费。
总而言之,风险代理作为一种特殊的律师收费模式,为经济暂时困难但确有维权需求的当事人打开了一扇门,但也伴随着相应的规则限制和潜在风险。了解它、看透它、用好它,才能真正让它成为维护自身权益的助力,而不是新的烦恼。希望今天的分享,能帮助大家在面对律师收费问题时,更加从容和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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